料大猫知识网

对家庭暴力说“不”!最高法联合妇联发布5件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反家庭暴力的关注和重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这5起典型案例,罪名涵盖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虐待等较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犯罪对象不仅限于家庭成员,还包括了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从最常见的“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到因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案例一: 被告人谢某宇因不满对方起诉离婚而预谋杀人,依法被判处并核准死刑。谢某宇与文某某结婚后,因赌博沉迷和家庭暴力,导致文某某多次受伤。2021年,文某某提出离婚,谢某宇拒绝并扬言杀害文某某。最终,谢某宇在文某某父母家附近蹲守并杀害了她,被判处死刑。

案例二: 被告人赵某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杀死施暴人后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赵某梅与刘某某结婚多年,长期遭受刘某某的谩骂和殴打。一天晚上,刘某某再次对赵某梅进行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殴打后,赵某梅因恐惧和愤怒杀死了刘某某并投案自首,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三: 被告人梁某伟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并殴打妻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梁某伟酒后回家,因抱小孩等琐事与妻子丁某发生争执,并打伤丁某致其轻伤一级。丁某报警后,梁某伟投案并如实供述。之后,丁某寻求妇联的帮助,通过法院和妇联的协同工作,丁某获得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离婚判决,同时得到了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

案例四: 被告人刘某坤因虐待共同生活的哺乳期妇女和未成年人被依法惩处。刘某坤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害人郭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对共同生活的母女二人进行多次虐待,导致她们受到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最终,刘某坤因虐待罪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案例五: 被告人王某辉因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某辉与妻子王某某协议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并多次对王某某进行殴打和威胁。王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王某辉再次违反保护令,继续对王某某进行人身威胁。最终,王某辉因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五起典型案例,不仅展示了家庭暴力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强调了法律对于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它提醒我们,家庭不是暴力的避风港,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鼓励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寻求法律援助和社会支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

图片1:一位妇女在法院前寻求法律援助的剪影,背景是法院大楼。 图片2: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妇联工作人员的陪伴下,正在填写申请表的场景。 图片3:法庭正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 图片4:警方逮捕一名涉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嫌疑人。 图片5:法院门前,受害者的家属在得到法院判决后,露出喜悦的表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902775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jhaibeisi.com/post/187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