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开始适用该制度。然而,由于许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其具体含义和效果并不了解,往往在检察院询问时感到困惑。本文旨在解答关于认罪认罚制度中大家普遍关注的十个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该制度。
一、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认罪认罚有什么好处?
认罪认罚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从宽处理上,包括实体上的量刑优惠和程序上的简化。实体上,认罪认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量刑“优惠”,使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知道相对确定的量刑幅度,提前锁定风险。程序上,基层法院管辖的认罪认罚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同时认罪认罚还可以作为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缓刑的有利条件。
三、从宽多少?从宽幅度如何确定?
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幅度应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确有悔罪表现,以及罪行严重程度等因素。大致而言,侦查阶段认罪认罚从宽30%,审查起诉阶段从宽20%,审判阶段从宽10%。此外,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罪行较重、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以及累犯、再犯,从宽幅度从严把握。
四、被起诉了多个罪名,我能不能只认部分罪名?
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只认部分罪名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从宽幅度。认罪的部分从宽幅度可能较小,且可能因部分不认罪,司法机关会认为认罪悔罪态度不好,影响自首、坦白等情节的认定,甚至对全案不予从宽。
五、认罪认罚了,还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请律师要趁早。如果已经错过最佳时机,是否需要请律师,就要充分考虑案件所处阶段和个案具体情况。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主要作用在于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再请律师一般情况下意义不大。
六、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适用范围是所有刑事案件,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七、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反悔,但要考虑反悔的后果。检察院起诉前反悔的,具结书失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反悔的,被告人不再享有量刑“优惠”。
八、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要求在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九、到底要不要认罪认罚?
选择是否认罪认罚,需要律师充分阅卷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后作出权衡。如果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不接受“认罪认罚”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不利,那么建议接受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十、认罪认罚后还能上诉吗?
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仍然享有上诉权。但提出上诉时,要考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风险。如果检察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后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上诉的,原则上检察院应当抗诉。
以上是我对认罪认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