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5.满足其他岗位必要条件。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3.禁考处罚期限未满;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服务期未满报考此次校园公开招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30,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14312196@qq.com。
现场报名:2024年11月29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在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
2.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
(3)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隆阳区卫健局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五)确定签约对象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区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报到,并接受资格复审。
(七)体检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具体时间待定。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
1.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隆阳区“卫生人才六条”(试行)》有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如违约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
(二)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
(六)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纪律和要求
(一)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密工作。
(四)招聘工作信息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表格,不得缺项、涂改。
(二)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咨询与监督电话: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0875-3037080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22753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教部:0875-2225615
中共隆阳区纪委区监委:0875-12388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3037080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0875-2191056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保山市二院)
附件2:隆阳区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完
编辑:李美兰
责任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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