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的户外招牌设施坠落,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8.7万元。该事件引起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的高度重视,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该委员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昆明市人民政府迅速行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以期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经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取样、实测,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试验、模拟计算分析,调查组认定了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导致荷载增大,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处于抗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附近。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施工不规范的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螺栓锈胀,造成受力破坏并持续恶化,最终丧失抗拔能力,锚固连接失效,继而发生户外招牌倾覆坠落。
报告中还揭示了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上的敷衍态度,多次错失了排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的时机,导致督促指导长期严重缺位。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在巡查检查中“走过场”,长期无法发现户外招牌设施的安全隐患。2024年1月至6月28日期间,他们共排查了12053块户外店牌,却未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店牌。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仅发文提要求,却不见诸行动,安全风险意识薄弱,对基层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督促指导基层工作长期严重缺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也未排查出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数据为零,排查出的重大风险均不涉及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纠正户外招牌设施“零”整治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
事故中,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因涉嫌犯罪,其相关问题线索及材料已被移交至司法机关处理。刘泽民在出租经营过程中,只租不管,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徐健峰在房屋管理过程中,则认为户外招牌安全管理事不关己,是承租户的分内之事。
对于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联盟街道、盘龙区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至昆明市纪委市监委昆明盘龙临街商铺“7·22”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新闻链接:云南昆明广告牌坠落事故致3死7伤,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