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客户们经常会提出一个问题:“如何实现快速离婚?”离婚之路,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然后前往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二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院调解或判决。
许多客户首选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民法典》实施后,引入了30天的冷静期。在这段时间里,变数往往涌现。当客户好不容易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时,又担心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熬过了冷静期,对方却反悔不去申请领取离婚证。拿到离婚证后,却发现事情并未真正画上句号,孩子抚养权争夺、抚养费诉讼、共同财产分割等一系列大战接踵而至。
因此,客户们会提出疑问:“是否存在比民政局更快的离婚方法?是否有比签署离婚协议更好的救济途径?”作为长期代理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我们深知客户的担忧并非多余,反而非常必要,因为这类客户具有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他们希望迅速解决问题,担心时间拖长,对方可能反悔,带来更多麻烦。
许多客户存在误解,认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事实上,法院诉讼并非必须开庭,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可以申请不公开开庭,裁判文书也不会在网上公布,因此无需担心离婚会闹得满城风雨。即使对方同意离婚,也可以通过沟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法院立案后或立案前即可开展调解,调解离婚会制作调解书或调解协议,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大大降低了再次争夺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分割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退一步讲,即使对方反悔不同意离婚,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根据您提供的证据作出离婚判决。当然,如果您对离婚流程不熟悉或觉得处理起来麻烦,也可以委托律师参与离婚的全过程。如果您对离婚流程有任何疑问,请随时私信我,我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