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连续接到两起报案,声称电动自行车丢失。然而,经过民辅警的仔细调查,这两起事件竟然都是因误认车辆而引发的“乌龙”闹剧。
11月17日清晨,店子派出所接到姚女士的求助电话,称她停在某超市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一边安抚姚女士,一边开始走访调查。经过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他们发现一位群众误将姚女士的电动车骑走了。原来,姚女士的电动车与那位群众的电动车外观非常相似,加上姚女士忘记拔下电动车钥匙,那位群众误以为看到了自己的车,于是毫不犹豫地骑走了姚女士的电动车。在确认无误后,民辅警将车辆归还给了姚女士。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11月19日。凫城派出所接到童先生的报警,称他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经过调查,民辅警发现童先生停车时忘记拔下电动车钥匙,后来他的家人误将另一辆颜色相仿且未拔车钥匙的电动车骑走了。童先生发现后返回寻找未果,于是报警求助。民警扩大寻找范围后,发现童先生的电动车被一位女士骑走了。当民警拨通对方电话时,那位女士还感到一头雾水。在民警解释情况后,她意识到自己骑错了车。两位群众约定时间,在派出所当面交换了车辆,并表示以后停车后一定会落锁。
这两起事件虽然以喜剧收场,但也提醒我们,停车时一定要记得拔下钥匙,避免类似的误会发生。
闪电新闻记者 刘印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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