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于11月27日联合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以促进质量安全为基准,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旨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将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将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将超过300项;而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的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将超过200项。
到了2030年,全国范围内的互认工作机制将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将大幅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将基本建立,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的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为患者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体验。
来源:人民日报
广州日报
新花城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