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一则重要消息: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一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一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一新 资料照片
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英山人,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2013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2021年12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后明确为常务副省长。
2023年12月,王一新被查,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其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结交政治骗子,并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
这是一个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例,王一新身为高级干部,却无视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廉洁奉公,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