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泸州市的张丽(化名)向大皖新闻记者倾诉,她的丈夫高某,一名泸州市看守所民警,婚后长期对她进行家暴,导致她全身多处受伤。张丽表示,尽管她曾多次反映此问题,但丈夫的暴力行为仍未停止,这对她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女子控诉民警丈夫长期家暴,身心受创
张丽介绍,2022年,她与比自己大3岁的泸州市看守所民警高某结婚,但婚后不久,高某的性格大变,经常对她进行打骂,甚至离家出走过夜。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和二次婚姻的身份,她选择了忍耐,但高某的暴力行为并未因此收敛,反而愈演愈烈,甚至拳打脚踢,还使用凳子进行砸打。
张丽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她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向高某的工作单位反映并报警。高某也曾多次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动手,但事后依然如故。
“他经常为一些琐事打我,给我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我现在精神都有些恍惚。”张丽表示,她担心遭到进一步伤害,选择曝光自己的遭遇,并向高某的工作单位以及纪检、妇联等多部门进行了反映,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张保证书提及家暴行为,警方曾行政立案
张丽提供了被打受伤的视频、照片,画面中,张丽身上有多处淤青和流血的伤口。2023年至2024年的多份就诊记录显示,张丽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并有其他伤情。
张丽提供的多份保证书显示,署名者为高某,落款时间从2023年延续至2024年。这些保证书中,高某多次承认自己的家暴行为,并表示后悔,承诺不再动手。
属地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大山坪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今年9月26日,该单位对张丽的报案进行了立案。
妇联已介入,正在调查
11月2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高某,对方在得知记者身份后随即挂断电话。泸州市看守所主要负责人则以不接受采访为由,未对此事进行正面回应。
记者随后联系了泸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根据工作流程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为了保护信访人的隐私,建议当事人本人联系该部门询问。
大山坪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所确实有张丽的多次报警记录,但不清楚具体处置情况。泸州市妇联工作人员则向大皖新闻记者证实,他们已接到张丽的反映,正在积极处置,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与高某所在单位取得联系,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大皖新闻记者 韩喻
编辑 张思平
高某曾写下保证书
警方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